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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章(1 / 1)

一个从农村出来的妇女,普通话都说不标准,一开始连打字都不会,进不到能独立运营一家小网店。周小谜觉得自己的妈妈很了不起,没上过大学,但有终生学习的毅力与能力。

周小谜家在五楼,没有电梯,王秀平把她的行李箱提了上去。

打开家门时,周诚已经做好了饭。他擦了擦手,推了下眼镜,摘掉围裙。周诚做饭的次数不多,他烧菜油大,重盐,王秀平说吃了不健康。今天是女儿回家,他特地下厨,做了周小谜最喜欢的红烧肉。

他家的红烧肉也是咸口为主,带着一点微微的甜。周小谜喜欢吃红烧肉里的肥肉,糯糯的,特别香。

“想起小谜小时候,住外婆家,也不爱吃别的东西,就爱吃红烧肉。”王秀平说。

说了无数遍的故事,周小谜顺口就能接下去:“结果天天吃肉,营养单一,掉头发了,变成黄毛丫头。”

因为父母外出打工,周小谜小时候是做过一段时间“留守儿童”,在外婆家住。自从营养不良开始脱发后,父母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,把她接回身边。

这些年他们家的日子依然不算富有,但也没有那么糟糕。

吃完饭,周小谜看客厅的角落里,也堆了几摞书,“爸,书房里都装不下你的东西了?”

“你妈怕把书房压塌了,”周诚说,“她说堆太多了,危险。”

南方的房子潮,书房里的书有一股味道,周诚说是书香,王秀平说是霉臭,可能书堆里都要筑蟑螂窝了。

周诚今年四十五岁了,身姿板正,皮肤很白,看着还十分年轻。周小谜的眉眼都像爸爸,周诚最骄傲的就是女儿遗传了自己的浓眉大眼,特别精神漂亮。

七点,有人敲门。

“练字的孩子来了。”王秀平去开门。

四个孩子进来,把手中的学具包一放,冲上来拥抱住周小谜,“小谜姐姐,你回来啦!”

周诚带了一批学生练字,毛笔和硬笔书法都有。大多数小孩儿学的是硬笔,家长的诉求无非是把字写漂亮点,以后卷子上能多得几分。

周诚的才气在小区里是有名的,家长们也愿意把孩子送来学,受一受“诗人”的熏陶也好。

周小谜跟孩子们的关系很好,以前在家时,就经常给他们买好吃的。

回到家的快乐难以言喻。

不然怎么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狗窝呢。

回到自己的小房间后,周小谜看到朋友圈有红点。点开一看,“方方”、“阿莫”、“赵洋哥哥”、“cheng”给你点了个赞。

周小谜想了想,给“cheng”添加备注,认认真真输入——程希尧副教授。

看着非常严谨。

“看什么呢?”程希雨瘫在宽大的真皮沙发上,借着酒劲,脑袋一歪,凑过去看弟弟手机。

程希尧没来得及关屏幕,被程希雨看到了。程希雨挠挠头,卷发被抓乱了,“小谜,谁呀?女孩儿?你还会给人点赞?”她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耳熟。

程希雨是个记忆力极好的人,尤其是对人,只要让她有过印象,她可以说近乎过目不忘,甚至能记住所有商业伙伴的喜好,生日,家庭关系,绯闻八卦。

这点让她在人际交往上如鱼得水。程希尧觉得,也不失为一种商人的天赋。

程希尧给小咪开了个罐头,拿到阳台去。

玻璃推拉门一开,小咪便来委屈地蹭他裤腿,仿佛在问今晚为什么没有摸摸抱抱。

程希尧揉了揉它的小脑袋,没办法,程希雨猫毛过敏,又直接喝醉酒杀了过来。幸亏她还有点良心,在楼下宠物店买了肉罐头带上来。原谅她吧,小家伙,委屈你了。

程希雨很少来程希尧的住处,觉得他家没点烟火气。近二百平的大平层,黑灰白主色调的装修,比酒店的风格还冷淡。她很难想象,程希尧怎么在这种房子里生活下去的。

得亏有只猫。

说到猫,她又看不上小咪,觉得她不是品种猫,名字取得还随意。

一边嫌弃一边买罐头,心里念着这小流浪猫可真会挑主人。一年不到长了不少,看着毛色油光水滑,比以前营养不良的样子好看多了。

程希尧从阳台回来后,洗了把手,坐在吧台,给自己倒了杯酒。

“我也要。”程希雨懒懒地喊,人也不动,等着程希尧给她送。

“晚上没喝够?”程希尧的手指夹着高脚杯,往她身前的茶几上一放,“什么时候走?”

“我不走。”

“那去爸妈家。”言下之意,别在我家赖着。

“无情。”程希雨直接过滤他恶劣的语气,“回去爸妈得烦死我。”

这点程希尧也赞同,他回老宅的次数少,为了图个耳根子清静。

“你等着吧,他们催完我了,下一个就轮到你。”程希雨喝了口酒。她喝酒的姿势极美,红唇映着玻璃杯,下颔微微抬起,液体从喉咙中滑过,展露天鹅般优美的曲线。

程希尧笑笑,“他们控制不了我。”

“也控制不了我。”程希雨狡黠一笑,像一只偷了腥的猫。

姐弟俩一碰杯,各自抿了口酒。程希雨懒洋洋地说:“阿尧,回国两年了,你要是想谈恋爱,我介绍个朋友给你,跟你一个学校毕业的。”

“你还有朋友?”程希尧淡淡地讽刺她,“不是连婚礼上的伴娘都找不出来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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