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是她的观众,她一视同仁。
【可是两边的观众,古典音乐的鉴赏水平……能一样吗?!】
系统简直想撬开她的小脑袋瓜,看看里面装的是什么。不对,它已经绑定了她的意识,但很多时候,它仍然无法理解这个人类。
【不是鉴赏,不是理解。】
她小时候学琴,对于老师说的那些乐曲中包含的情感,懵懵懂懂,但是她仍然能在听到李昂的琴声时,流下眼泪。
她真的理解了琴声吗?
没有,但是她感受到了,并且被打动了。
黎绯始终相信,真正打动人心的东西,拥有足以穿透躯体,打破社会赋予的一系列外物,直达人内心的灵魂的力量。艺术的魅力,在于引起精神的共振。
【“我们的灵魂穿过坟墓,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……”】
黎绯默念着《简·爱》里女主人公的经典台词。
【我相信,只要我能找到合适的频率,就可以像简·爱一样,打动台下在座的罗切斯特。】
频率对了,就能引起观众无差别的共振。
【甚至,到了那时候……专业的鉴赏能力,或许会成为多余的东西。】
黎绯摩挲着手中的《风中玫瑰》诗集,想起了弗吉尼亚。
十五世纪下半叶,弗吉尼亚背负上莫须有的罪名,遭到了时任君主的驱逐,不得已离开她深爱的英格兰,从此流离失所,直到一个善良的乡野修女收留了她。
此后的六年间,为感念修女的恩情,艺术家拖着病躯,独自一人爬上高高的脚手架,为那座破落的小教堂,绘制了铺满穹顶的壁画。
百年之后,女王继位,恢复了弗吉尼亚的名誉。那个原本人迹罕至的偏僻小镇,则成了一代又一代画家的朝圣之地。而世世代代居住于小镇的村民,也有了一项默认的传统,那就是在教堂的周围,种满弗吉尼亚玫瑰,和壁画一样长盛不衰。
到了二十一世纪,黎绯在穿书之前,也曾怀着一颗朝圣之心,探访那个小镇。迷路时,她遇到一个意大利男人,跟着他才找到了那座小教堂。
面对弗吉尼亚留下的灿烂壁画,黎绯久久地失神。
她喃喃自语:“真可惜,我不懂画。”
因为在欧洲,黎绯下意识使用了英语。
一旁的男人听见了,转过头来,认真地说:“不,不懂才是最好的。”
“站在这辉煌的穹顶之下,我第一次为我懂得太多的技巧而感到遗憾。”
黎绯回去后总觉得那个男人有些眼熟,直到一个月后,在艺术展上再次见到了他,才知道他是当代最杰出的画家之一。
她试着去理解那句话,“不懂才是最好的”,在直击人心的作品面前,懂得太多的专业技巧,反而会成为负累。
黎绯叹息。
系统冷不丁开口:
【宿主这是执意要做古典乐了吗?】
【曲目呢?不会又是《天鹅》吧?】
黎绯微微汗颜。
不,她打算,创作一首自己的歌。
【你知道原创有多难……】
系统的声音陡然一止。
它想起来了,黎绯还真的出过一张纯原创专辑,纯原创的意思是,黎绯一个人,从上至下包办了全部的编曲作词混音。
【……有百分百获胜的把握吗?】
黎绯直截了当:【没有。】
【但是,我可以试一试。】
【这是比赛!】系统的机械音尖利,【宿主确定要做一个实验性的作品?!】
黎绯表示光脚的无所畏惧。
反正是赚来的时间,从知事的年纪开始,她就知道自己活不长久,因此更坚持在有限的生命中,做让自己不后悔的事情。
她做了,或许会失败。
但至少,她尝试过了。
而且,黎绯觉得,她未必会失败。
黎绯的信心当然并非建立在她那生疏已久的琴技之上,而源于比起技巧,更重要的,十四岁的她无法理解的东西。
她相信这一次,她能够拉出决不侮辱海德格尔的音乐。
话已至此,系统明白拧不过执拗的宿主,只能自认倒霉。
【既然是原创的曲目……宿主有灵感吗?】
【这个啊,一半吧。】
黎绯闭上了双眼,躯体正躺在松软的床上,她的灵魂却仿佛轻轻地漂浮了起来,沉入了浩瀚无垠的星系与云团之中。
【在今晚的星空里,我找到了一半的旋律。】
系统听出了弦外之音。
【那剩下的一半呢?】
【要去哪里找?】
“你执意要做古典乐了吗?”
在练习室中,方以航问出了那天和系统一样的问题。
黎绯使用了初评级s牌的导师开小灶特权。
方以航自己也没想到,阴差阳错,他竟然抢了薛冰的头筹,甚至走在了大魔王的前面。
黎绯歪了歪脑袋,试探道。
——其实,这也不是一个,非得二选一的问题吧?
——为什么,不能把古典与流行融合呢?
流行永远处在鄙视链底端。
但有些东西经过时间的大浪淘沙,非但没有被淘汰,反而成了历久弥新的经典。
甘蓝小说